关于加强广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桂教高教〔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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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韩大涛
  • 发布时间:2018-03-12 16: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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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近年来,我区高等教育事业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教学工作不断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在新的形势下,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也面临着许多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高等教育质量,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高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确保教学管理工作务实高效。

(一)切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不懈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 中心工作。各高等学校资源配置要优先考虑教学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力度,切实保证教学一线的需要。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提高教师教学业绩在校内绩效分配、职称(职务)评聘、岗位晋升考核中的比重。各高校的领导干部要带头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向教学,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措施、新方法。各高校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维护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教学中去,潜心研究教学,积极推行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师德水平、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明确教学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高校党委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必须高度重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问题,确定教学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各高校的校(院)长是教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动员、组织、协调学校各部门围绕教学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教学管理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校(院)长办公会教学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由学校宣传、教务、研究生、学工、团委、财务、人事等部门参加的教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高校要成立教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联系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教学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落实教师“一岗双责”责任制。教师是课堂教学的实践者,在做好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同时,还必须履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责。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师“一岗双责”责任制,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教学管理的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强化教师加强教学管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切实提高教学管理实效。

(五)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各高等学校党委要优 先配齐、配强教学管理干部队伍,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要加强教学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教学管理人员的培 训,特别是对现代教育、教学管理理论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教 学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实施者和管理者,对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高校要优化教师选聘标准,做到科学规划,按需引进,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统筹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高校要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青年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双重考核,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核心价值引领,加强师德建设。有条件的高校应建立党委教师工作部,探索整合组织、人事、宣传、纪委等部门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职能。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人才引进、队伍发展、师德建设、教师党支部建设、宣传教育、违纪惩戒等联动机制,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根本保证。

(二)实施教师上讲台授课准入审查制度。各高校应成立教师授课资格审查机构,制定相应审查标准、审查程序,把思想政治作为教师选聘考核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教师管理和职业发展全过程,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达到标准方可授课。未经资格审查批准和考评合格的教师,不得承担课程授课任务。

(三)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各高校应对教师实行分层分类考评,完善教师教学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具体实施办法,引导教师潜心教学,注重教书育人,激发广大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提高教学质量,将人才培养的中心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融入人才引进、岗位聘用、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评奖评优等各环节,实施师德和政治纪律“一票否决”。将师德师风、政治纪律考核和教师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直接挂钩。规范教师社会兼职和校外活动,并引导教师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促使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教师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四)规范外聘教师管理。各高校要坚持以人为本和灵活性、程序性、效率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好外籍教师引进和使用管理工作。要严格外籍教师引进前审核,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师德师风、学术业绩、学术道德等作为审核的基本内容。各高校要推行外聘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纪律承诺书制度。完善外籍、海归教师择优选聘及管理办法,加强考核评价,正确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做好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籍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课程设置与标准的审查

课程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途径。课程管理,尤其是对课程设置与标准的审查是高等学校的重要职责。各高等学校应落实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本校人才培养定位,建立健全课程设置与标准的审查机制,科学组织课程实施,加强监督与管理。

(一)加强课程设置的制度建设。各高校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通过建立课程设置管理制度,规范课程建设工作,加强课程管理,不断提高课程质量。要采取措施,确保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国家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符合本校校情的课程质量标准体系。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程建设,落实思想品德修养、专业知识学习、创新实践能力、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的质量评价标准要求。在各类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等评选标准中,对思想政治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二)完善课程内容审查制度与检查机制。各高校要加强对课程内容、课程平台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完善课程内容审查制度,健全检查机制。要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和实施课程建设、质量审查、课程运行保障和效果测评等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管责任,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审查,专业课程由课程开设单位负责审查。要建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标准落实情况报告制度。

(三)加强在线课程管理。各高校应切实承担在线开放课程 建设、应用与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在线课程上线的审查和运行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与在线开放课程运行相匹配的教学与学习的管理、激励和评价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课程质量。学校在选择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时,要将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有害信息的传播等方面作为合作的前提条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凡是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课程,有关高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厅,由教育厅通报全区高校,各高校3年内不得采购被通报的在线开放课程开发和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的课程。

四、建立健全教材及教辅资料审查机制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各高校承担教材及教辅资料审查、使用、监管的主体责任。

(一)建立教材及教辅资料审查与管理机制。各高校要创新教材及教辅资料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完善评价选用制度。要成立教材及教辅资料审查委员会,健全和完善教材及教辅资料质量评审、选用、印制发放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引进教材选用备案制度和审核制度,加强对境外原版教材的审查。推进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教材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每年不定期检查并通报各高校推进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情况。

(二)规范教材及教辅资料审查程序。各高校对教材审查实行学科审查、综合审查、专题审查和终审制度,学科审查环节重在教材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准确性、前沿性和适宜性;综合审查环节重在跨学科横向配合和各学段纵向有机衔接的情况;专题审查环节重在涉及我国主权、边疆海域、重大事件、著名人物 等内容;终审环节重在全面审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机融 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情况,确保教材整体质量和水平。

(三)把握教材及教辅资料审查的重点。要把好教材政治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的教育方针保持高度一致,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好教材理念关,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理念,注重学思结合,既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又要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独立思考、深入探究。要把好教材的科学关,教材要体现科学严谨,既尊重学科规律,又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凸显时代性,增强适宜性,观点准确,容量适当,难度适宜。教材编排要体现整体性和系统性,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各年级、学段有序衔接,各学科间有机融通,避免简单、交叉、重复。

五、规范课堂教学管理

课堂教学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渠道、主阵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教学相关规定,完善课程设置管理制度和课堂教学管理机制,规范教学运行,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

(一)牢固确立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各高校要加强顶层设计,凝聚共识,提高对课堂教学育人功能的认识,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引导教师将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专业教育紧密结合。教师要坚定不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教室、进头脑;加强国情形势教育,引导学生关心关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增强学生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适时更新课堂教学内容。各高校要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其他各门课都要各司其责,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在教授学生专业文化知识的同时,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课堂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情感和社会主义认同感。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课堂教学内容,并关注学科发展前沿,提高课堂教学内容的 时代性和实践性。

(三)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普及推广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提倡使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形成一个教与学良好互动的教学方法体系。要加大教学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要引进国内外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探索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模式。

(四)严格教师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遵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不得在课堂传播对社会安全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论。遵守教学规章管理制度,履行课堂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增加或消减课时,不得擅自调停课。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教学纪律,尊重教师,认真学习,言行举止应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各高校应及时纠正、查处师生违反课堂纪律的问题,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

实践教学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必须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教学和科研紧密结合、学校和社会密切合作,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制度建设,强化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过程管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严把实践育人场所审核关。各高校要建立实践育人场所尤其是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审查、考核和评估机制,统一制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管理的标准,定期开展对实习实践单位、地点、环境的审查,规范实习实训内容,坚持以学生为本,从实践育人场所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国防意识、专业技术技能、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是否起到积极作用来考察,确保学生实习实训场所符合高校育人环境的要求。

(二)创新校企共管模式。各高校要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积极创新校企共管模式,从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实践教学团队的建设以及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等各个层面实现全方位合作,并形成常态化机制,积极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挂职锻炼,主动聘用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担任实践指导教师。要积极联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工矿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力争每个学校、每个院系、每个专业都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基地。

(三)规范实验教材、实验项目及实验内容。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重视实验课教材、实践教学指导书、任务书等教材建设,将实验教材建设规划、编写和选用统一纳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确保教材质量。要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特点,科学合理的设置实验项目,不断完善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内容。加强对实验内容审查力度,确保实验内容的科学性和思想性,密切关注实习期间学生的思想政治状态。

(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及过程监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及过程监控体系,充实实践教学督导力量,实行实验实习教学的听课指导及抽查制度,加强对实践教学质量的过程监控和对指导教师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的考评,完善评价信息反馈机制。

(五)完善学生实践成绩的考核评定办法。加强对实习(含毕业设计、论文)报告撰写指导,规范实习报告内容,对报告中相关观点、评论等开展意识形态审查。进一步完善学生实践成绩的考核评定办法,激发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形成自主学习、主动实践的良好氛围,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七、完善课程考试考核评价管理

考试、考核评价是高校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教育质量评估和检测的基本形式和重要手段。各高校要合理利用考试考核的导向功能,按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引导学生全面地发展,促进学生努力学习,形成良好的学风。

(一)要建立考试考核命题与试题审查制度。各高校要建立各类考试考核课程考试题库建设与考试考核命题管理制度,规范考试考核命题,并建立课程考试考核试题校、院(系)、教研室三级审查制度,实行院(系)主要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对试题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方案的思想政治导向性、目的性、科学性、有效性、实践性和层次性进行审核,责任到人。

(二)完善考试考核过程监管。各高校要切实做好考前准备和动员、考试题库建设和命题、考试安排及实施、考风考纪管理、试卷评阅、成绩登记及公布、考试成绩分析和反馈等各项工作,实施考试巡视制度,建立异常情况应对机制。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考试纪律和法规教育。

(三)建立试卷归档和抽查制度。各高校应在考试考核完成后,将试题、评分标准、学生答卷、考核成绩单、考试成绩分析和反馈以及考试记录表等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装订成册。建立试卷检查制度,定期抽查试卷,及时处理命题与评分标准、评卷、成绩分析与反馈、试卷归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八、强化教学检查与监督

教学检查与监督是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各高校要通过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调整教学管理方式,稳定教学秩序,优化教学过程,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建立教学检查与监督队伍。各高校要设立教学检查与监督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全校的教学检查与监督工作。建立由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学生组成的教学监督队伍,对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共促教学质量提高。

(二)强化教学检查与监督。完善教学检查制度,对各教学环节进行多形式的常规和专项检查。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反馈、咨询和指导。建立听课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教学管理人员、教师、督导专家等不同类别人员的听课活动,及时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关注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提高信息反馈的效率。要建立健全校、院、系(教研室)三级定期听课制度,要认真落实校领导听课制度,了解教学一线的动态,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主管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 8学时,其他分管业务的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4学时。自治区教育厅每年公布一次各高校书记、校长的听课情况。各高校每学期公布一次各院系书记、院长(系主任)的听课情况。

(三)建立健全教学激励及惩处机制。各高校要完善教学工作考评管理办法,优化教学工作激励机制,对教学工作组织与实施效果良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检查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及时调控,制定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及时查处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人员。

九、强化组织实施

各高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性,全面落实本意见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高校领导班子要加强对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确保各方形成合力,切实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自治区教育厅报告。加强督导评估,将教学管理工作纳入高等学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在高校主要领导履行党建责任述职评议中,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增设教学管理工作内容。

(二)修订制定本校教学管理制度。各高校要围绕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这个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本校课堂管理制度、课程设置管理制度、课程标准审核和教案评价制度、校领导和教学督导听课制度、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各高校要充分考虑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不同层次、类别教育的规律,提高教学管理制度的可行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切实保障教学经费。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对教学工作经费以及完善各项办学基本条件所需经费,要在部门预算中优先保障、足额安排,切实保障各项教学管理活动得到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各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合格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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